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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博物馆安全保卫制度

发布:lgh | 作者(来源):永定区博物馆 | 发布时间:2015-12-15 | 栏目:政策法规
内容导读:        一、全馆干部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馆藏文物的安全。

       

一、全馆干部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馆藏文物的安全。

二、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把安全工作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安全保卫工作以开展创建安全文博单位活动为内容,以实现安全年为目标。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阶段性安全检查;检查重要活动、重要接待任务及重大节日前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重大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馆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休假日要安排工作人员值班。

四、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保卫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报警器的工作性能及特点,正确使用并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送修,充分发挥技防报警的作用。

五、全馆职工必须搞好防火工作,禁止违章用电、严格控制馆内明火作业,禁止在要害部位吸烟。全馆职工必须学会使用灭火器,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投入灭火,任何人不得袖手旁观。

六、展厅及馆藏文物的岗位责任人员应经常检查本岗位的文物安全情况。凡文物的接收、登记、鉴定、编目、入库、出库、提用等必须严格遵循管理规定,做到:手续完备,符合规范要求,确保文物安全。

七、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不得擅离岗位,要提高警惕,发现可疑迹象(包括可疑的人及可疑的现象、苗头),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和领导,把各种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各科室、岗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科室、岗位的安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做到上班后先查场再办公;下班时先清场,安全检查完毕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期间进入馆内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九、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地对全馆各部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提出意见和要求。

十、对在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视情分别给予表扬、奖励。对因责任心不强失职渎职造成案件、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政纪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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